红顶文学>都市>刁民的崛起 > 第445章冲动型犯罪
    而张天义一冲进房间,刚想把藏于腰间的手枪拔出来时,顿时一脸懵逼起来。

    因为阎王马都末已经用枪对准了他,这并不是张天义懵逼的理由。

    张天义懵逼的是马都末手里怎么有枪,他还没把自己藏于腰间的枪“送”给阎王马都末呢。

    这完全不在剧本之内啊。

    没错!

    张天义之所以这么急着冲进来,目的就是用藏于腰间的枪挟持着马都末。

    按照剧本演下去,在马都末听完电话时,会因为愤怒才趁着自己不备和一时大意夺下自己手中的枪。

    接着就会因为愤怒,对着聂枭或者陈厚德开枪,最后由于枪突然炸膛而导致死亡。

    因为张天义藏于腰间的那把枪,是经过特殊处理过的,炸膛飞出的金属碎片足以把阎王马都末杀死。

    这可是张天义报废了五把枪才捣鼓出来的一把足矣杀死人的炸膛枪。

    这才是陈厚德的真正杀招,也是陈厚德想要的最终结果。

    挟持马都末情妇沈问兰和让财务刘国栋打那通电话,目的就是为了刺激阎王马都末的愤怒。

    陈厚德学习的是心理学,对人性的了解比普通人可能更透彻一些,再加上最近在看关于犯罪心理学的书籍。

    陈厚德就想出了这一招“冲动型犯罪”,让阎王马都末走向死亡。

    那什么是冲动性犯罪呢?

    一时起意从而一发不可收拾,正是情绪长期积累又突然受到激化的结果。在犯罪学中,被称为“冲动型犯罪”。

    人都会愤怒,嫉妒、生气,产生情绪波动。人在精神上受到刺激或人身受到攻击、人格遭到侮辱后,处于难以抑制的兴奋冲动状态,在这种状态下,人的正常理智被削弱或丧失,表现为认识范围狭窄,自我控制能力削弱,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。

    因此,使人的意识恢复到原始状态,将冲动的情绪直接反射为行为,在强烈而短暂的激情推动下实施一种爆发性、冲动性的犯罪行为。

    而陈厚德一直是在营造在特定的时间,空间,环境条件下,让马都末瞬息丧失理智,心理不平衡,一念之差发生的死亡。

    到时候聂枭就是目击证人,无论马都末对聂枭开枪还是对陈厚德开枪,事情都是对陈厚德非常有利的。

    而至于马都末手里的那把枪,自然是马都末自己的,张天义手上可是一直戴着手套,并没有在枪上留下一丝指纹。

    到时候技术科鉴定枪炸膛原因,得出的结论会是:枪支保养不当,枪管里太脏,残留太多的灰尘、金属残留物等,这些异物会在子弹发射通过的过程中产生阻碍,进而让管内的火药气体没有办法排出来,里面压力大了,自然而然就发生了炸裂。

    就算聂枭做证说枪是陈厚德他们带来的,那也得有证据。

    在陈厚德的剧本中,按照华夏刑法,他只是犯下了一条非法侵入住宅罪,并且还没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。

    这也是陈厚德在行动前一直对大家强调:“不可伤人,把保镖们控制住就行。”的原因。